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发布日期2016-04-08 08:56:44
4月3日晚上6点多钟,位于合肥市三里庵官亭路上的美食街分外繁忙。
在一家经营火锅的餐馆门前,人行道上摆着7张使用液化气作为燃料的火锅桌,其中一桌客人刚离开,老板就麻利地换了火锅灶下的液化气钢瓶。记者询问这样换气是否安全,会不会漏气。他回答说:“放心吧,我拧得紧。 ”消防人员告诉记者,正确的方法是更换钢瓶后,在软管和各接合部位使用浓肥皂水涂抹,如果出现肥皂泡,说明有漏气现象,应及时检修。记者发现,一家经营盖浇饭的小餐馆门前5只破旧的液化气钢瓶一字排开,不足1米远的地方就是一排煮砂锅的灶台和一个麻辣烫摊点。 “有的是充满气的,有的是刚换下来的空瓶。 ”餐馆老板有些不在意地说,好多家都这样放,换气方便。
记者在这条街上转了一圈,发现除个别品牌连锁店,极少有餐馆在醒目位置配备灭火器材。 “平常用不上,放外面碍事。 ”“正要买,还没来得及。 ”一些店家这样答复记者。
在经营黄焖鸡米饭的小餐馆里,记者顺着店家指引,看到了随意摆放在墙角的便携式灭火器,其容量只有正规单位配备灭火器的四分之一。老板坦言,街道让买灭火器,但没有定下具体标准,自己就拣了便宜的买。面对记者“会不会用灭火器”的提问,老板说,没用过,但灭火器上有说明,应该不难。
“我们发放消防整改通知书50家,目前仍有14家消防器材未整改。 ”官亭路所属的合肥市琥珀街道,一名干部向记者介绍,这条路上大多数餐饮商户为无证经营,部分经营户拒绝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街道没有行政处罚权,也无法制约。
近年来,小餐饮经营场所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小餐饮消防安全问题也牵动着省人大代表的心。 “学校、医院、车站等附近的小吃店人流量大,一旦发生意外,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今年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黄群英建议相关部门联合,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小吃店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早发现和排除可能存在的隐患,保障百姓安全。
隐患多:监管遇尴尬
省消防总队提供的一段实验视频显示:液化气钢瓶软管连接处密封不严,漏出的气体遇到明火,瞬间喷出炽白色火焰。 “使用液化气时操作不当很容易出现问题,漏气起火的瞬间,火焰高度可达4米多。 ”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李力副部长说,导致多人遇难的芜湖“10·10”爆炸事故,正是餐饮店老板使用液化气钢瓶时操作不当引起的。
一些小餐饮店在店门前烧火做饭、室内摆桌待客。由于店面小,只有一个出口,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出现大火封门的局面,令食客难以逃生。此时,如果操作者惊慌失措,造成液化气钢瓶倒伏,喷出的火焰可能会遇阻反弹,对液化器钢瓶进行反向加热,甚至会引发爆炸。
不只是小餐饮,小旅馆、小商店等小型人员密集经营场所,也存在不少消防安全隐患。这类场所大多是家庭作坊式经营,有的还集从业人员住宿、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同时,它们大多以私人买断或租赁的形式存在,其室内使用、布局、装修等往往缺乏法律规章制约,加之许多个体私营业者法治观念差,防火意识不强,消防知识欠缺,导致场所内存在大量的消防安全隐患。李力告诉记者,我省近来发生的较大火灾事故,大多发生在这类小场所。
相对于火灾隐患,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并不尽如人意。目前,我省消防部门从事消防监督的队伍只有670人,承担着建筑工程审核验收、火灾调查、消防监督检查等大量工作。 “消防检查方面,我们按规定对重点单位必查、一般单位抽查,小场所或是会同其他单位联合检查,或是接到投诉后受理查处。 ”省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消防部门力量有限,地方政府、派出所、经营场所所在的行业等,对消防安全监管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实是,按我省相关规定,派出所负责检查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场所,不少小场所成为“漏网之鱼”;街道社区等即使有心监管,发现问题也没有执法权,不能处罚;行业监管同样力度不足。 “我们主要监管小餐饮的食品安全问题,对消防问题会顺带看一下,但我们毕竟不是专业人员,有些问题不一定能发现。 ”滁州市食品药监部门一位干部说。
齐发力:防范常态化
“对小旅馆、小饭店、小商店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应该充分重视,特别是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当切实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做好事前监管,防患未然。”安徽远致律师事务所刘夕礼律师说。
“监管问题是老生常谈,但是很多情况下,都是出了问题才管、才能管好。说到底,还是重视不够。 ”刘夕礼指出,芜湖“10·10”爆炸事故发生后,不仅当地迅速开展大规模整治活动,各职能部门全面介入,其他城市也迅速跟进开展小餐饮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活动,很多过去没人管、管不了的问题,迅速得到解决。 “小场所无证经营、违章搭建、电路老化且电线乱接乱拉等问题,平常只要去检查就能发现、制止。 ”他说,为什么不能主动作为,在事前加大监管、消除隐患?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顾辉博士认为,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实现常态化、长效化,既要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又要改变“多头管理反而缺管漏管”的局面,要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执法。
目前,我省一些城市探索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由消防部门对基层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开展培训。派出所民警和网格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对经营户加以劝导,劝导不了或遇到技术难题的,把问题转报消防部门处置。“这种管理方式,把过去城市管理中的网格资源利用起来,有效缓解了消防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顾辉博士表示,消防安全管理中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加强资源共享,并扩大宣传,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监督。
在一些小场所火灾事件中,有的经营户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已经逃离,但自己感觉灾情不大,又返回火场去抢救财产,从而造成伤亡。 “很多小场所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出于利益考虑不愿意增加消防投入,又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消防安全责任制成为空谈。 ”李力表示,小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及时补上消防安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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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如家庭式商铺,集住宿、储物、经营于一体,容易发生火灾事故,应当特别注意做好防火措施。
一方面,要做好用火用电管理,不要在商铺内生火做饭;不要乱扔烟头,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要乱堆乱放货物;不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防止超负荷现象,并装设空气漏电保护开关。另一方面,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灭火器可以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因此商铺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有条件的,可以在商铺内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警报器、在楼梯间加装防火门等防火设施,平时常备毛巾、手电筒等自救材料。同时,要避免人货混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最好不要在商铺内住宿。不要在窗口外设置防盗窗和广告牌,以免影响逃生和救援。
要克服侥幸心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逃生并报警,不要贪恋财物。最好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逃生路线。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身上着火时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夜间逃生受阻时,可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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