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日期:2014-08-07 17:02:22
在《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对于消防行业的规划主要体现在建设消防站,具体内容如下:按照5-7平方公里消防服务范围合理布置消防站;中心城区规划共建消防站76个,其中特勤站6个,水上站1个,航空站1个,一级站62个,二级站6个;按行政区划,每个区建立2个消防地下车库,可结合公共停车场或人防工程设置。
相对于2011年修订版,规划的消防站数量有所下降,其中特勤站由8个变为6个,一级站和二级站的数量也有些许变化,但对于每个区域建立2个消防地下车库的政策始终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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