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日期:2014-11-10 17:13:52
10月28日,公安部对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的100个集体、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100名个人予以表彰,其中全国消防部队的11个集体、4名个人榜上有名。
11个爱民模范集体是:北京市房山区消防支队城关中队、天津市消防总队特勤支队古林中队、河北省秦皇岛市消防支队北戴河特勤中队、山西省吕梁市消防支队孝义市大队、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消防支队西乌珠穆沁旗大队、安徽省安庆市消防支队岳西县大队、河南省开封市消防支队兰考县大队迎宾大道中队、云南省曲靖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甘肃省定西市消防支队安定区大队安定中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消防支队库车县大队。
4名爱民模范个人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上士杨伦、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高级工程师李旻(女)、浙江省宁波市消防支队宁海县大队政治教导员薛军毅、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消防支队司令部警训科科长刘鹏。
在10月28日举行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上,浙江省宁波市消防支队宁海县大队政治教导员薛军毅作为代表进行了发言。
上一篇: 第二届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活动开展
下一篇: 公安部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